保修服务

 感谢您购买我公司的系列产品。

 
为免除您购机的后顾之忧,我公司特制定本服务标准。
 
一、在符合以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产品主机和配件正品如发生功能性故障,我公司将予以免费保修。
 
1. 保修内容仅适用于由我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2. 产品主机自购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予以免费保修。
3. 产品及配件自购买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果出现故障,经我公司鉴定为产品本身问题的,并且无外观损坏,可凭购机发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机器。
4. 在保修期内,我公司会负责修理或替换送修的产品、配件或其他零部件。保修服务中所用的零件及人工都不对消费者收费。所有在维修中被替换下来的零件、电路板或设备都将由我公司收回。维修工艺和处理方法不对外公开。
5. 保修期内的产品在维修后仍然继续享受剩余的保修期限;超出保修期的产品在维修后可针对同一送修故障享受额外的一个月保修服务。
6. 需要维修服务的消费者必须提供购买发票或凭证,或其他可充分证明购买日期和地点的信息。 
7. 在将产品或配件送往我公司进行维修、检测的过程当中发生的运输、发货和处理费用由消费者承担;我公司将承担把维修机寄还给消费者时发生的费用。
 
二、出现以下情况,我公司将不对产品及其配件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1. 产品主机或配件曾经受到:非正常或错误使用,非正常条件、不当的存储,未经授权的拆卸或改动,事故,不恰当的安装造成的损坏。
2. 产品主机或配件机身上的保修标签及序列号码被去除、损坏或涂改。
3. 产品的缺陷及损坏是由于GPS系统的功能缺陷及故障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外部天线所接收的信号不足引起的。
4. 产品的主机及配件与非由我公司提供的设备相连接,或与不适于同本产品相联接的附件及用于其他用途的配件相连接所造成的损坏。
5. 电源接反、电压过高,或者产品主机及配件有明显的人为损坏。
 
三、如果在保修期内您所购买的产品发生问题,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 与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络,确认产品是否需要返回到我公司进行维修。
2. 如果您遇到的是产品使用问题或GPS系统方面的技术问题,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网点可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3. 如果确定系产品本身问题,需要进行维修,请您妥善包装好要送修的产品,同时详细描述产品的故障现象,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邮政地址,随产品一同送至所购买的销售网点进行修理。
4. 目前可直接提供维修服务的地点包括我公司深圳客服中心,您所购买的销售网点可代办维修业务的联系工作。
5. 如果产品主机或配件已安装到其他设备上,请您自行拆除。从其他设备上拆除产品的费用不包括在本条款中。
6. 如果产品或配件已经超过了保修期或者不属于保修范围,我们将按照我公司的维修服务政策向您收取相关的维修费用。
7. 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机构提出的超出本条款规定之外的责任和义务。
 
四、特别声明:
 
1. 在您购买本公司产品后,请保留好购机证明和发票。
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需要维修或检测,请及时备份机器内的数据。我公司将不对因数据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3. 我公司保留对本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力。

电话:025-58679896 邮箱:306818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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